講道重溫

2026年6月28日 兩種人生(羅6:12-23 )
馬敏軒傳道

各位弟兄姊妹,早晨!願恩惠平安從天父上帝,並主耶穌基督,歸與聖會大眾!誠心所願!今日的講題是「兩種人生」。若問你,你覺得影響你最大的,是哪個人生階段的改變?由求學到投身社會?由單身到談戀愛?由談戀愛到結婚?由二人世界到養育兒女?兒女長大後,從同住到他們搬出去?還是從上班到退休呢?這些人生階段的改變,影響了你怎樣生活、為何而活。你有沒有想過,其實從你未信主,到信了耶穌,那一個轉變,可能當中最為重大。讓我們一同從《羅馬書》第六章十二至二十三節,看看保羅怎樣論述這「兩種人生」,藉此檢討自己的生命,是否能夠見證基督。

第十二節一開始,就說「所以」;意即以下所講的,是上文經文的總結。上文第一至十一節,有人問:既然基督赦免了我們的罪,使我們經歷上帝的恩典;若我們仍然活在罪中,豈不是不斷有恩典嗎?接着保羅斷然拒絕說:絕對不可。然後指出信徒的洗禮,是歸入主——是歸入基督的死、埋葬和復活。既然信耶穌的人,對罪已經死了,就不可以再犯罪,乃要生命改變。

之後,保羅運用擬人法,將「罪」人格化來描述。首先,他形容「罪」好像人一般,可以「掌權」;「掌權」這個字,也可譯作「作王」。「罪」藉着人的「私慾」,引誘人犯「罪」,得「罪」上帝。身體的慾念本身是中性的,但若我們不加管束,「罪」就會作王,在我們身上「掌權」。所以經文說:不要讓「罪」;即不要讓它牽引你,誘惑你犯「罪」。我們知道星期日的早上,是上帝約定我們回來敬拜祂、聆聽祂話語的日子。你調好了鬧鐘,但當你聽見鬧鐘響,「罪」就透過你身體上的慾念——那些倦意,對你說:再睡一會吧。你聽從了它,睡到自然醒;醒來的時候,你發覺已經來不及回來崇拜。你可能說:不過是一兩次罷了,但當你習慣了,就會覺得不回崇拜也沒甚麼大不了。你可能認為我小題大做,但若你容讓「罪」作王,你就偷竊了歸給上帝的時間,影響了你與上帝的關係。

第十三節,保羅繼續警告說:也不要把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工具。「獻給」是獻祭的用語,猶太人最常獻的祭是「燔祭」。「燔祭」是不能為自己留下任何部分,乃是在上帝面前將祭牲全部燒盡。而「工具」是軍事用語,指作戰用的兵器。保羅在這裏警告,不要留下任何一部分肢體,即器官,作為武器去傷害人。話說有一次,你與一班同事吃飯,大家談起某位不在場同事的壞話。說着說着,你加入一同議論,眾人興高采烈,把是非當作人情。說話的人只覺得是在陳述事實加評論;但最後,不知怎的,當這話傳回那位同事耳中,對方就覺得是壞話,對他造成傷害。

當保羅講了兩個「不要」之後,他從另一個角度,論到相信耶穌的人應當怎樣做。在這裏,他兩次強調要「獻給上帝」:一次是指個別肢體「獻給上帝」,另一次是指自己,即全人「獻給上帝」。若我們真的全人「獻給上帝」,「罪」對我們就好像死了一樣,沒有反應,不受它影響。當鬧鐘響,「罪」叫你多睡一會,你當它死的,不聽從它,立刻起身梳洗,準備回來崇拜。同樣,若我們把口這個肢體「獻給上帝」,你就要管束它,講是非時不會加把嘴;即使開了口,聖靈一提醒,知道不對,就即時收聲。還有,若你把這個肢體「獻給上帝」,讓上帝使用,你就會一方面用你的口為同事祈禱,另一方面與同事建立良好關係,等待機會與他們分享你的見證和信仰。這樣,你的肢體,甚至你的全人,就成為上帝拯救靈魂的工具。

到第十四節,保羅總結說:「罪」絕不可以作我們的王,因為我們不再在「律法之下」,而是在「恩典之下」。「恩典之下」,是指基督在十字架上勝過罪惡,人藉洗禮歸入祂的名下,就可以脫離「罪」的捆綁。至於「律法之下」,我們知道《律法》本來是讓人知道何為「罪」,但「罪」卻藉着《律法》引誘人。怎樣引誘呢?就是把列明不可做的事,用來挑起人的慾念,想去犯那樣的「罪」。所以,在「律法之下」,是藉《律法》引人犯罪;而在「恩典之下」,則是藉基督的救贖勝過罪惡,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人生。到第十五節,帶出另一個問題:若人是在「恩典之下」,不在「律法之下」,就不怕「罪」的影響,那麼是否可以犯罪呢?保羅立即回答:絕對不可!

在第十六節,保羅用「奴僕」的比喻,講到這「兩種人生」的分別。驟眼看來,好像「獻自己作奴僕」是不可思議的事。但其實,在第一世紀的希羅社會,這是一個普遍的現象。因為當時連年戰爭,若遇上天氣不好,農作物失收,再加上政府增加稅收,使許多人難以維生。最後就走上「獻自己作奴僕」的路:為了生存而將自己賣出去,由自由人轉變為「奴僕」。而當時的「奴僕」是沒有人權的;對主人只有絕對的服從。因為從「獻自己作奴僕」的那一刻開始,你就是主人的財產,屬於主人的貨品;貨品是沒有權力的,只能供人使用。

藉着這個比喻,保羅指出這「兩種人生」,分別有兩個不同的主人,帶來兩個不同的結局。首先,指出未信耶穌的人的路。他們的主人是「罪」,而他們就是「罪」的「奴隸」。因為要順從主人,他們只有犯罪。所以,「罪」帶給他們的結局,不單是肉身的死亡,更是永遠的死亡。另一條是「順服」的路,而「順服」的對象是上帝,以致成為「義」——被上帝稱為「義」,視為無罪的人。但怎樣有這種改變呢?第十七節,保羅以感謝上帝開始,用「從前」和「現在」的句式,提醒《羅馬書》的讀者,他們之所以能從「罪」的「奴隸」中改變,是因為聽到了傳給他們的「教導的典範」,就是基督的福音,包括主的話語和生命見證的典範。從那一刻開始,羅馬的信徒就從心裏「順服」基督,讓上帝成為他們新的主人。第十八節指出,這個人生的重大改變,使他們從「罪」裏得釋放,能夠對「罪」說不;轉而成為「義」——上帝的「奴僕」。使他們的行事為人,可以按上帝的心意——跟從「教導的典範」而生活。

之後,在第十九節,保羅嘗試簡單地解釋。他比較信主前後,人事奉對象的不同,所帶來不同的後果。首先,他提醒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,他們信耶穌之前,是將自己獻給「不潔不法」。何謂「不潔不法」呢?「不潔」是與聖潔相反,簡單可稱為污穢的:在宗教上是指拜偶像,或看其他事物高過上帝;在道德上是指人的行為敗壞,違反上帝的心意。「不法」是指人對上帝負面的態度,包括:遠離上帝,不願順服,偏行己路,甚至頑梗悖逆。很自然,作這些事的人,就是「不潔不法」的「奴隸」,所帶來的結果就是「不法」——與上帝為敵。相反,若作「義」的「奴僕」,就會成「聖」,即成為聖潔。何謂聖潔?原本是指獻祭的部分,歸給上帝;引伸指信徒在道德生活上分別為聖,榮耀上帝,並且隨時預備好自己,讓上帝使用。

我母會有一位朋友,初認識他的時候,以為他來錯了地方。他出入開名車、穿戴名牌,身邊有美女相伴。後來有機會一起吃飯,常常聽見他說去過哪些地方旅行,出入過哪些高級餐廳,以及他家裏那套過百萬元的音響組合音色多麼美妙。彷彿物質生活就是他生命的全部,比上帝更重要。直到有一天,他身邊那位美女不見了,他就開始穩定回來聚會。信主之後,他的豪車漸漸變為普通車,最後不再駕車;他的名牌服飾變成了樸素便服。以前跟我們分享怎樣花錢,之後就談教會有甚麼需要。從他身上,我見證了怎樣從「不潔不法」轉變為事奉上帝。我們一同事奉,作組長,也見證彼此從單身、談戀愛到結婚。最後,我離開母會去作傳道,而他則留在那裏作執事。

第二十節,保羅從另一個角度講到,未信主前,人是不肯受上帝話語約束的,因為是「罪」的「奴僕」。到第二十一節,他叫我們回想昔日的境況,現在看來,是羞恥的事,沒有有用的果子留下,只有死亡的結局。這位執事弟兄的故事還未完。大約五年後,我們幾位弟兄出來吃飯敘舊。突然間,從另一位弟兄口中,知道他剛辭去執事的職務。原因是他過去十幾年,一共欠下八間銀行的錢,接近一百萬。原來他過去風光的日子,是靠借貸過活的。因為他只不過是大公司的小職員,負擔不起他過去的消費。他之所以這麼多年都沒事,是因為每當債主臨門,除了工作之外,就搬家,遠離所有認識的人。這次收數公司在教會網頁找到他,因為他是執事,還寄信到教會向他追債。他知道這是「羞恥的事」,上帝要他去面對;若再逃避,他屬靈的生命就只有死亡。結果,在教會和他太太的支持下,委派了一位財務和會計的弟兄作代表,與收數公司商議;欠款由一百萬減到二十七萬,之後他再分期還款給幫助他的人。

第二十二節,在比較之下,因着信主後身分的改變,信徒成為上帝的「奴僕」,使他們從「罪」裏得釋放,結出成「聖」的果子,有永生的結局。最後,第二十三節再次強調,這「兩種人生」,為選擇的人帶來兩種不同的結局。跟隨「罪」的,結局就是死;跟從上帝的,因為基督的緣故,就有永生的盼望。

總結以上內容,給我一些提醒和生命追求的方向。經文提醒我們:首先,小心「罪」藉身體的慾念操控我們。不想這樣的,就要學像從死人中活過來的人,即對它沒有反應。若還未能做到,就要避免挑起自己的慾念,不讓「罪」有機可乘。第二,不要將身體任何一部分,成為傷害人的工具。聖靈提醒你,或有人提醒你,就要反省自己有否做錯;有錯就要道歉、悔改,不再重犯。相反,我們應當隨時預備自己,作上帝的工具,造就人的生命,拯救失喪的靈魂。最後,小心我們的心,愛世上的人或事物過於愛上帝,以致成為「不潔不法」。反而要將自己分別為聖,預備好隨時讓上帝使用。

過去,我們的生命在律法之下,作罪的奴隸,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,順從它作不義的工具,行羞恥的事,結局就是死亡。但如今,我們在恩典之下,從死人中活着,將肢體獻給上帝,作義的工具和奴僕;順服基督教導的典範,以致成聖、成義,結局就是永生。「兩種人生」,因為有兩種主人,帶來兩種境況和兩種結局,你想有怎樣的結局?你正事奉哪位主人?你想追求怎樣的人生?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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