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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2月22日 耶穌受試探(太4:1-11)
馬敏軒傳道
各位弟兄姊妹,早安!願恩惠、平安從天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歸與聖會大眾!誠心所願!
今日的講題是「耶穌受試探」,經文記載於《馬太福音》第四章第一至十一節。雖然這是我們熟悉的故事,但若留心察看,並將第四章第一節與上文第三章十六至十七節作一比較,不知你會否與我一樣感到疑惑:這邊廂耶穌剛接受洗禮,聖靈降臨在祂身上,天父更公開宣告祂是祂的愛子;那邊廂聖靈卻引領耶穌到曠野,把祂交給魔鬼去試探。難道天父先前所作的,只是為了誘騙耶穌上當,目的是要出賣祂,使祂落入魔鬼手中嗎?若非如此,為何耶穌要受魔鬼的試探?這個故事究竟想表達甚麼?與我們又有何關係呢?
我們先看經文的結構。第一節是故事的開始,交代了時間:「當時」,即上文所述耶穌接受洗禮之後。地點是曠野,一個渺無人煙的地方。人物:有兩位主角,包括耶穌和魔鬼。而主題,就是「耶穌受試探」。甚麼是「試探」呢?「試探」的原文是πειράζω,意思是「某個人接受考驗,以確定其本性」。那麼,究竟這是負面的「試探」,還是應理解為正面的「試煉」呢?這就要視乎考驗的來源與動機。魔鬼的目的,是要人跌倒,所以是「試探」。但上帝的目的並非如此,所以是「試煉」。在目前這個情況,雖然魔鬼是在「試探」耶穌,但上帝卻容許這事發生。
到第十一節,是故事的結束,「試探」完畢,魔鬼離開,隨即有天使來伺候耶穌,即服侍主的飲食。在第一與十一節之間的九節經文,包含了三個「試探」。每一個試探,都有三節經文。三個試探都採用相同的格式:每個「試探」的第一節經文,交代該「試探」的場景;第二節經文,是魔鬼的說話,即「試探」的內容;而最後一節,即第三節經文,是耶穌對魔鬼說話的回應。若再仔細察看,頭兩個「試探」,魔鬼都以耶穌是上帝兒子的身分來開始。而耶穌三次對魔鬼的回應,都引用了《申命記》的經文。這個安排,再加上經文中的曠野與四十這個數字,目的就是以身為上帝兒子的耶穌,在曠野四十日,受魔鬼的「試探」,來對比昔日作為上帝子民的以色列人,在曠野四十年的經歷。在「耶穌受試探」這個故事裡,給我們有三個學習。
首先,第一個學習是「信靠」。第一個「試探」,在第二節,正如剛才所說,耶穌在曠野已經禁食了四十日。我們知道猶太人「禁食」,其中一個原因,是為了除去慾念,謙卑自己,專心親近上帝。當然,長時間「禁食」的結果,就是耶穌開始感到飢餓。這時候,魔鬼——第三節稱之為「試探者」,這也是魔鬼在希臘文的意思。當試探者出現,就對耶穌說:「祢若是上帝的兒子,叫這些石頭變成食物吧。」驟眼看來,好像魔鬼要耶穌用行動去證明自己的身分。但其實,耶穌這個上帝兒子的身分,在受洗的時候,天父已經證明了,無需魔鬼去證明。所以,更佳的譯法可參考《新漢語譯本》:「祢既然是上帝的兒子。」魔鬼的意思就是,耶穌祢既然有上帝兒子的身分,就不必捱餓了!有能力為何不用呢?把這裡的石頭變成食物,不就有得吃了嗎!但其實,魔鬼是想引誘耶穌,不按上帝的旨意而行,違反祂「禁食」的初衷。更要引導耶穌,將焦點轉移,錯誤運用上帝所賜的能力,來滿足自己的慾望。若耶穌果真這樣做,祂就不配上帝兒子的身分了。
主知道魔鬼的企圖,就在第四節回答說:「經上記著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」在這裡,耶穌引用了《申命記》第八章第二至三節。這段經文講述以色列人出埃及之後那四十年,在曠野受考驗,曾經沒有食物,但其後上帝賜他們嗎哪。這些考驗的目的,是要知道他們對上帝的旨意,會怎樣回應,願不願意「信靠」上帝。我們知道結果是,昔日以色列人失敗了;但如今,耶穌用行動證明,只要「信靠」上帝,人是可以勝過「試探」的。所以,聖靈引領耶穌到曠野,受魔鬼的「試探」,不是要誘騙祂上當,而是要考驗耶穌,既證明祂上帝兒子的身分;同時,主也為我們這些相信祂的人作榜樣,證明只要「信靠」上帝,人是可以勝過「試探」的。
對今日而言,糧食供應充足,我們不會覺得食物是「試探」。但可能你曾聽人說過一句話:「不過是為了餬口罷了!」這個「餬口」,就不只是吃那麼簡單,而是包括:衣食住行,這些我們視為基本的生活追求。極端地說,我們大部分人的一生,都在追求這些東西,來改善自己與家人的生活質素。當然,這樣做不是罪。正如在第一個「試探」裡,肚子餓了吃東西是正常的。但若為了「餬口」,看「餬口」比上帝重要,這就是問題。舉例說:在找工作時,你會考慮甚麼?只看薪酬待遇嗎?還是先考慮工作的性質,會不會與信仰有衝突?工作的時間,又會不會影響教會生活?我們會不會好像耶穌那樣,願意「信靠」上帝,相信天父會為我們安排最合適的工作呢?你會為此祈禱,尋求上帝旨意之後,才作決定嗎?事實上,有時在工作上,無可避免需要加班、應酬,或者要在主日工作,這些都沒有律法禁止;但是,若上述情況持續,甚至影響你與上帝的關係,可能就需要認真面對,想想是否要作出改變?總之,若我們信得過上帝,祂是會供應我們所需的。
第二個學習,是「順服」。當第一個「試探」不成功,魔鬼又開始另一個「試探」。在第五節,牠藉著異象,帶耶穌到聖城耶路撒冷,讓主站在聖殿頂的某一邊。這裡有甚麼特別呢?相傳每天早晨,都有祭司拿著號角站在那裡站崗,當太陽剛剛升起,曙光初現的時候,站崗的祭司就會吹響號角,告訴來聖殿的人,獻祭的時間開始了。可以想像,當號角大聲響起的時候,一定吸引很多人的注意。這時候,第六節,魔鬼說:「既然祢是上帝的兒子,就跳下去吧!」在這裡,魔鬼引用了《詩篇》九十一篇的經文,說上帝曾經應許,會差派使者作出保護。既然耶穌是上帝的兒子,祂從聖殿頂上跳下去,上帝就會兌現承諾保護祂。同時,這個令人震驚的舉動,若給所有在聖殿附近的人看到,他們就會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。這樣主就不用再受苦,更不需要死在十字架上。
但耶穌再一次識破魔鬼的陰謀,在第七節回覆說:「經上又記著:『不可試探主—你的上帝。』」這裡引用了《申命記》六章十六節,當中提到瑪撒事件。當時以色列人來到瑪撒這個地方,因為沒有水喝,他們向上帝發怨言。他們不單不相信上帝的安排,更要上帝按他們的心意而行,企圖操控上帝。耶穌引用這段經文去回應魔鬼,是表明人應該要「順服」上帝,按上帝的旨意而行;而不是要自己作主,指示上帝應該怎樣做,這樣才是上帝兒子所應為的。
其實,這種既要受保護,又要自己作主的思想,一直存在我們心裡。未信主的時候,我們會藉著祈求神明和祖先庇佑,或者擺個風水陣,佩戴一些玉石首飾,希望可以按自己的心意,去改善運程。過年的時候,就想萬事如意、心想事成。就算信了主,祈禱的內容和目的,很多時候也只不過是想,上帝好像聖誕老人那樣,滿足自己的願望。很少問一問,上帝在我身上的旨意是怎樣;就算知道,若不是如自己所願,就不會去跟從。我曾見過這樣的例子:有位患了不治之症的姊妹,她希望有奇蹟,自己可以康復;知道上帝愛她,可以醫治她嗎?但是,事情的發生,卻不如她所願,她就質問上帝,為甚麼祢不愛我?不醫好我?為甚麼這件事會發生在我身上?然後,就與上帝講條件:我不是一直都有聚會嗎?我有作十一奉獻,又帶人信主。在教會又有事奉。我這樣委身,為甚麼祢都不幫我呢?我的要求不過分呀?最後,她甚至定下期限,若情況沒有改善,就決定離開教會,不再相信耶穌。但她卻沒有看到,就算是耶穌自己,也要受苦,「順服」天父的旨意,死在十字架上。其實,我們在世上是客旅,能夠有聖靈的同在,可以依靠上帝,去面對苦難;比起那些沒有信主,要靠自己,或者信錯了,拜偶像的,幸福得多了。我們要學習的,是好像耶穌那樣,「順服」上帝,忍受短暫的苦楚。因為我們已經有永生的確據,知道將來會往哪裡去,不是已經可以安心了嗎?為甚麼不可以「順服」呢?
最後一個學習,是「以上帝為首」。最後一個「試探」,在第八節。魔鬼在異象中,帶耶穌到一座很高的山;然後,顯示給主看當時世界上的萬國,和萬國的榮華。萬國的另一個譯法,是帝國,或者國度;而榮華,也可解作榮耀與財富。當然,我們知道,這些東西也包括權力與地位。相信魔鬼在這裡,是讓耶穌看到,當時世界上的帝國,是多麼強大:建築金碧輝煌,資產雄厚,執政者受萬人景仰。當魔鬼向耶穌展示了這些情境之後,在第九節就說:「祢若俯伏拜我,我就把這一切賜給祢。」之前,魔鬼引誘耶穌,去做一些不符合上帝兒子身分的事;如今,牠更進一步,以人所追求的慾望,去利誘主當牠是神來敬拜。同時,魔鬼企圖引導耶穌,不按上帝的旨意,建立屬靈的國度,去拯救世界;而是要主改為追求屬世的國度,去贏得世界。
耶穌聽見之後,立刻說:「撒但,走開!」撒但是在希伯來文的意思,是敵對者。怎樣敵對呢?牠先引誘、試探我們,使我們犯罪、跌倒;再在上帝面前,數算我們的不是,控告我們。最終想我們成為罪人,與牠一樣,永遠與上帝隔絕。耶穌就是知道魔鬼的伎倆,接著就說:「要拜主—你的上帝,惟獨事奉祂。」這裡引用了《申命記》六章十三節,原文是上帝警告以色列人,在進入應許地之後,不可以受當地人影響,去拜偶像;只可以敬拜上帝,否則會承受嚴重的後果。耶穌引用這段經文,是要指出,人的生活應該「以上帝為首」,高於其他的追求。
我們未必好像耶穌那樣,需要在「追求」萬國榮華,與「以上帝為首」之間作選擇。但在生活上,我們願不願意選擇「以上帝為首」呢?例如:清明節的時候,你會因為不想破壞與家人、親戚的關係,而選擇順從大家的意思上香,還是堅持信仰,選擇送花與鞠躬呢?公司開工拜神,你會因為怕得罪老闆,影響前途,甚至丟了工作,而跟大家一起去參與?還是那天申請放假呢?若一定要參與,你會怎樣回應呢?外出見客談生意,老闆叫你安排一些小姐陪客,你會怕影響業績,而完全照指示去做嗎?還是怕失了見證,而另作安排呢?有個你非常欣賞的異性,大家很投契;現在人家向你表白,但他/她尚未信主,你會接受嗎?你會堅持「以上帝為首」,作為做決定的原則嗎?還是,當信仰與幸福、事業、家人關係有矛盾的時候,就作出妥協呢?就以追求幸福為例,在我事奉這十幾年裡,包括我的原生家庭,都有許多信與不信的故事。公平地說,我真的見過有弟兄或姊妹,帶他/她未信的男/女朋友回教會,之後未信的那位信了主。但亦有,因為另一半未信,兩夫婦只是因為上教會,不要說信主了!就已經常常吵架。最後,那位弟兄或姊妹,受另一半影響,已經很久沒有上教會,還影響了他們的子女。
但其實,是否「以上帝為首」作決定,結果可以很不同。我上一間事奉的堂會,我曾為一對大學生做婚前輔導,他們兩個所有事都很合拍,唯獨信仰,因為女方未信。在討論這個題目的時候,他們才發現,原來大家有那麼大的分歧。之後,我約了這位弟兄談話,我勸他考慮清楚,為他們的關係祈禱,尋求上帝的旨意。雖然當時他沒有回應我,但後來我知道,他與那女孩分開了;其後,認識了一位姊妹,現在常常在Instagram上曬恩愛。聽到這裡,你可能會問,難道一定要分開?我認識有一位弟兄,在他與一個女孩拍拖一段時間後,覺得信與不信,將來會有很大問題。經過一番掙扎,終於跟女孩說,因為信仰要分手。女孩聽後很生氣,就說:「你信的是甚麼呀?這麼霸道的?」就跟著那男孩回教會;後來,還信了主,兩人結了婚。男的進入神學院,成為我的神學院同學,他太太進了另一間神學院。畢業後,兩人在同一個宗派事奉,先後成為牧師。我想說的是,只要我們「以上帝為首」作選擇,愛我們的主,一定會為我們作最合適的安排。
做人這麼久,我們都知道,無可避免我們會面對考驗;縱然這些考驗,有時會從魔鬼而來,「試探」我們,引誘我們犯罪、跌倒。但奇妙的上帝,卻藉此來試煉我們,讓我們認識自己,知道自己的生命質素是怎樣的:願不願意「信靠」主?「順服」上帝?願意「以上帝為首」作選擇呢?願我們一同努力學習,可以無愧地,以最佳的生命質素,在將來迎見主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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