講道重溫

2026年8月30日 真誠的愛(羅12:9-21)
盧淑娟牧師

在耶穌基督裡,我們脫離罪惡的權勢,得蒙救贖,並展開與基督一同復活的新生命。這新生命,始於耶穌使我們與上帝和好,讓我們得以與上帝恢復合宜的相愛關係。這新生命,是一個被上帝恩典所塑造和重建的生命,既見於個人身上,也見於群體之中。今天講道經文(羅12:9-21)的上文是3-8節,當中使徒保羅以身體為隱喻,描述信仰群體的新生命的模樣;到了9-21節,保羅針對信仰群體如何活出新生命,給予具體的勸誡和教導。
 
試想像自己是收信的一方—羅馬教會的信眾,聽到保羅在信中如此迫切的一連串囑咐和命令,必會感受到他的殷切期望。他期望羅馬信眾能展現與基督一同復活、獻活祭給上帝的生活見證,能活出與世界有所區別、以愛為印記的生命樣式。不過,讓我們看看這個第一世紀羅馬城裡的家庭教會:內有不同族群之間的張力,外有非信徒的猜忌和敵視,加上世俗文化對信徒思想和價值觀的滲透和衝擊。在此艱難處境之下,信眾要活出與世界不一樣的見證,誠是大挑戰。今天我們的處境與昔日羅馬教會有相似,也有分別,彼此都不容易。經文也對我們說話,呼喚我們去活出以愛為印記的生命樣式。我們又如何回應?
 
一、 真誠愛人,持守良善(9-16節)
第9節合修本是「愛,不可虛假;惡,要厭惡;善,要親近。」《新漢語譯本》把最後的子句譯成「善,要持守」,較為清晰易明,意思是堅持去守住美善。愛要真誠,不要虛假。信徒要真誠地愛和善待群體內外的人,而不是對人「表演」愛的戲碼,為了博取掌聲。愛,並不是感受和情緒,也不是盲目地傾出。而是在上帝的真理和生命的智慧中,對真假善惡作出分辨,對人性世情加以辨識,最終選擇持守美善,予人恩典,這才是愛。
 
怎樣才是真誠愛人?世界裡眾說紛紜,我們心中也自有一套。不過,羅12:2說,基督徒要跟從的不是這世界或自身的標準,卻總要配合上帝那美善、完全的旨意,從內心到外顯行為因此而改變。真誠的愛,不會是和稀泥式、不辨是非的盲目溺愛。真誠的愛必定能辨識,也勇於辨識—本於真理去明辨善惡,與邪惡劃清界線,竭力持守美善。當信仰群體一同尋求真相,一同辨識,並順從真理去作選擇,整個群體便會朝向基督長進,愈發成熟,愛心也隨之增長。
 
保羅這些勸勉,是針對信眾實際處境的反思和教導,並不是金句連發的離地說教。我們在引用聖經之前,要先下工夫:先從經文的脈絡和處境,去理解經文的真義;然後,檢視當下的處境,思想和分辨怎樣實踐和應用聖經的教導。在兩難的景況中,更當梳理所有適用的聖經原則,思量應當如何運用於當下,仔細斟酎去作決定。假如反其道而行,即是抽離經文脈絡,斷章取義,隨意引用經文,不單無助於明白上帝的旨意,更會導致信仰的曲解和生命的傷害。例如,不去聆聽和理解受屈者的痛苦,卻用「要祝福迫害你們的,要祝福,不可詛咒」這金句去勸戒甚至批評受屈者,暗示他發聲伸訴和尋求公義為「詛咒」,只會造成更大的傷害。
 
第10節「愛弟兄,要相親相愛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;」在講求競爭、勝者為王的世界裡,恭敬和推讓的表現往往只是虛情假意,不過為了賺取聲譽和形象的手段。保羅卻說,弟兄姊妹要彼此相愛,建立相愛融和的關係,不爭不搶。而惟一值得大家爭先的,就是尊重別人—「尊重人,要彼此爭先」(10節下,新漢譯)。這教導完全顛覆了當時羅馬社會或今天香港社會的價值取向。
 
第11節「殷勤,不可懶惰。要靈裏火熱;常常服侍主。」靈裡火熱,意指聖靈點燃了信徒對主和對主的事工的熱情。我們要留心,「為主大發熱心」是好的,但熱心要投放在正確的地方;否則,非但沒有益處,更會造成傷害。真正的靈裡火熱,是以服侍基督為惟一目標,而非一心二用,同時去滿足自己的虛榮心、權力慾和成就感。「為主成就大事」也是很好聽的口號,但讓我們想一想:若是出於主的吩咐,我們靠着祂所加給的力量,必能為主作任何事,甚至是超越我們所想、所求的大事。不過,最挑戰我們的,是主所吩咐和交託我們去辦的「大事」,往往不似我們預期——不是這個世界所追求的偉大、耀眼和成功的事,而是主認為重要,人卻看為卑微、不起眼和必須付出代價的事。
 
靈裡火熱,也不是一刻的熱情高漲,而是持久地、專心地為主作工。一次短宣帶來的美好體驗,確實令人振奮。但是,我們願意持續地投入心思和力量,去做愚公移山的工作嗎?長久的耕耘下,只有點滴成果,豐收仍是遙不可及的,你仍然繼續下去嗎?灣仔堂今年是第二次去台東崁頂短宣,為原住民布農族小朋友舉辦暑期福音營會;而主辦的禮賢會有福堂,已是連續第七次。有福堂資源有限,每年為此事也要解決很多內部和外部的困難,多年來又未見什麼顯著成果,卻甘心持續擺上,為要給這些「小子」送上一杯涼水。在這幾位委身多年的主領導師身上,我看到什麼是靈裡火熱。
 
又,今期周刊刊登了區差會的消息:小鴿子在K國宣教服侍30年了!人生有幾多個三十年?在異鄉跨文化宣教一年半載,對許多信徒來說已是難以想像的事;為了短宣而請假幾天,就感到為難。何況是長時間的委身?經年累月,面對各種艱難、危險和轉變,仍然堅定不移,專心事奉主、服侍人,就是靈裡火熱的生命展現。
 
愛和善待別人,不單只在群體之內,也要擴展到群體以外。而最切身的考驗,就是你如何對待那些壓迫你的人。第14節「要祝福迫害你們的,要祝福,不可詛咒。」這節經文的用字與路加福音6:28相近,顯然保羅的勸勉是來自耶穌的教導的。耶穌說:「可是我告訴你們這些聽的人,要愛你們的仇敵!要善待恨你們的人!要祝福詛咒你們的人!要為凌辱你們的人禱告!」(路6:27-28)「祝福」是求上帝賜福給某人,因此「要祝福迫害你們的」,就不僅是以溫和友善的態度對待仇敵,而是選擇用祝福的話去面對逼迫者的憎恨。
 
在16 世紀中,西方傳教士把天主教傳入日本,最初得到日本統治者的支持,信徒增長迅速,教會興旺。幾十年過去,下一個統治者卻翻臉了,更用血腥的手段鎮壓教會。當時的統治者豐臣秀吉下令在京都逮捕天主教徒,把這26人押解至天主教大本營—長崎,作公開處決,史稱「長崎二十六聖人」集體殉教事件。在這一個月的殉道旅程,他們承受極大痛苦和羞辱。被捕後,他們被割去左耳垂,被逼在寒冬中徒步和坐船前往千里以外的刑場,沿途還要遊街示眾,藉以威嚇民眾不可信教。
 
終於在1597 年 2 月 5 日,他們來到長崎面向大海的山丘,被綁上十字架,接受死刑。其中有保祿·三木(Paul Miki),他是本土第一批的耶穌會傳教士。在十字架上,當劊子手舉起長矛準備刺穿他的心臟時,保祿·三木用盡最後的力氣向全場大喊:「我確實是日本人,也因為信仰基督而死。我研究過佛法與神道,但基督引領我找到了真理。我並非犯法而死,完全是為了宣揚上帝的福音。此時此刻,我由衷地效法我的主耶穌基督,我赦免豐臣秀吉,我也赦免所有參與處決我的人。我絕不恨你們,我只祈求你們也能認識基督。」
 
「要祝福迫害你們的,要祝福,不可詛咒。」沒有任何勸勉比這個更難實踐了,因為面對逼迫,承受不公不義的惡毒對待,我們的自然反應是懷恨在心,圖謀報復。惟有上帝在基督裡的恩典,才能給予我們超越人性的力量,以愛去回應祂的大愛,效法基督的榜樣,以祝福回報逼迫我們的人。
 
第15節「要與喜樂的人同樂;要與哀哭的人同哭。」香港是個講求高效率、優勝劣敗的城巿。人人步伐急速,不容讓自己和別人有空間,不願意花時間在別人身上。在自我中心、成功至上的社會文化熏陶下,我們愛與別人比較,羨慕甚至嫉妒別人的好,又對別人的脆弱和失敗不屑一顧。
 
但是,信仰群體要追求的,不是向上攀附,而是以基督的愛陪伴困苦者,同感他們的悲苦,甚至一同流淚,以致他們不會孤單地面對傷痛和困難。同時,我們又要與人一同慶祝生命裡的美好事情,由衷為他感恩。我看到參與Diakonia關懷服侍的弟兄姊妹,常常關心、慰問和探訪年長病弱的弟兄姊妹,又與他們一起慶祝特別的日子,是很美的同行和事奉。在教會的牆以外,社區裡也有很多孤單的心靈,需要我們的關懷和同行。或許我們的力量真的微小,但願我們有更寬廣的胸懷,更多的愛,去觸碰這些生命。
 
二、 勿報復,要以善勝惡(17-21節)
面對教會以外的人的不同態度,我們當作什麼回應?保羅勸勉,要竭力尋求與眾人和睦,並且以善報惡。
 
「對任何人都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看為美好的事,要留心思想。」(17節,新漢譯) 在不信的人中間生活,須留心自己的生活言行,讓別人看到我們奉行高尚的行事原則。而且,不論面對社會中人,還是信仰群體中人,都要尊重和聆聽,並且思想和辨識何為美好之事。這必須由福音來斷定。我們不可人云亦云,對世界的說法照單全收;同時,也不能劃地為牢,與世隔絕,自己人圍爐取暖。信仰群體要一同慎思明辨,預備好去回應世界。
 
「可能的話,要盡你們所能與眾人和睦相處。」(18節,新漢譯)尋求和睦,是上帝國度裡的基本價值,而我們要選擇為和睦去到什麼程度。若在能力範圍內,要儘力與眾人和睦相處。不過,要達致和睦,有賴雙方的努力。如「眾人」無意和睦相處,或採取有損和睦的態度和行動,就超越了基督徒的能力範圍,使這事成為不可能。同時,基督徒不能為了和睦而做違背良心、犧牲福音真理、在信仰原則上妥協的事。
 
19各位親愛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,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
受屈者想伸冤,受害人想報復,本是人性。君不見那些復仇「爽劇」大受歡迎,正是因為被惡人陷害的主角處心積慮,步步進逼,終於把惡人施加的傷害連本帶利的歸到他身上,惡有惡報,何等出氣!不過,耶穌基督的回應是完全不同的:「他被辱罵不還口,受害也不說威嚇的話,只將自己交託給公義的審判者。」(彼前2:23)耶穌親自向我們示範,上帝兒女所選擇的道路,應該是與這個世界有分別的。
 
受屈者首先要做的,是回到上主前面,坦露內心的苦痛,祈求安慰和醫治,祈求真光照亮心中的黑暗和絕望。要相信主能成就我們自己不能做的事。不要讓仇恨和苦痛埋在心中,任它滋長,成為毒瘤;一旦有什麼人什麼事成為觸發點,就爆發滿腔的忿怨,一發不可收拾。當怒火傾瀉而出,通常承受的不是那個曾經使你受傷的人,而是其他無辜被牽連其中的人。事實上,用任何手段去報復,都不能成就真正的公義;這都只是披着行公義的外衣的仇恨行為。
 
保羅勸勉受到委屈和不公對待的基督徒,不要自己去報復,以惡報惡;更要竭力阻止不義的惡性循環繼續下去。或許有人問:那麼公義不用伸張嗎?公理不用堅持嗎?不,基督徒應當堅持公義,也可以為自身或別人承受的不公待遇發聲,說明錯在哪裡,要求對方改正。只是,我們必須承認,人間的公義是有限的,人性的幽暗和複雜往往超出我們的預期。
 
更重要的,伸冤是上帝的事,不是我們的事!以上帝為上帝,不可逾越祂所設立的界線。我們只管相信上帝,交託祂,等候祂。答案和出路不在我們裡面,而是在公義和慈悲的上帝裡面。相信上帝會施行公義,會為受屈和卑微的人伸冤,即使今天未看見。相信上帝憐憫被屈枉受苦的人,祂會抹去眼淚,醫治傷痕。同時,憐憫的主也會顧念那些在黑暗中自憐自傷並傷害他人的人。
 
保羅更進一步勸勉我們,要積極善待那些虧負我們的人,並在20節上引用箴言25:21-22—「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;若渴了,就給他喝」作為解釋。這勸勉也遵從了耶穌關於愛仇敵的教導。耶穌要求門徒供給仇敵吃喝,奪我們外衣的,連裏衣也一同給他,以及凡有求於我們的,就給他。(路6:27-30)
 
關於善待仇敵,20節下經文繼續說,我們這樣做,就是「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」。這話是什麼意思?舊約中的「炭」和「火」通常指上帝的審判,難道說善待仇敵,是要他們受到主更大的審判嗎?這似乎不符合整段經文的思路——這裡說的是愛,不是審判。保羅要我們以仁慈待仇敵,或許是盼望他們會為自己所作所為感到羞愧,反思為什麼我們選擇以愛報惡,藉此引導仇敵踏上悔改的路。當然,我們不能有過大的期望,也不要以此為善待仇敵的條件。我們善待仇敵的惟一原因,是上帝藉基督給了我們無限的、不帶條件的愛。
 
聖經的要求實在違背人性,應該說,是超越人性的。我們無法單靠自己的愛心和意志,去遵從聖經的要求;惟有靠賴上帝的恩典、聖靈的幫助,這不可能的任務才會變成可能。當我們情緒上頭,衝動之下想作出反應甚至反擊,請勒住自己,停一停,向主禱告,並聆聽聖靈在你內心發出的微聲提醒。願我們選擇順服聖靈,而不是隨從自己的心思和情緒。在惡的世界裡,願每一個天父的兒女都活出真誠的愛,持守美善,堅持行在祂的光明中——「不要被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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